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基础在于三个差异:
税收性质差异: 企业所得税(25%)与个人所得税(最高45%)的税率不同,以及不同企业组织形式(有限责任公司、有限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)的纳税机制不同。通过合理的架构安排,可将利润从高税率主体转移至低税率主体。
税收地域差异: 国内税收洼地(税收优惠地区、核定征收地区)与一般地区的税负存在差异;国际层面,香港(低税率)、新加坡、英属维尔京群岛(BVI)、开曼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具有不同的税收优势。
企业性质差异: 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有限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的税制和税率存在本质区别。
英属维尔京群岛(BVI): 无须缴税,不受外汇管制,当地政府要求递交存档的资料极少。据毕马威2000年的调查,全球41%的离岸公司在BVI注册。
开曼群岛: 世界第五大国际金融中心,法令规定永远豁免缴税义务,不征收任何直接税。阿里巴巴、百度、Apple等大型公司均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。中国赴美上市的"中概股"大多选择开曼作为全球投资架构顶层。
新加坡: 被称为"亚洲经商天堂",在创新力和企业效率方面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。随着CRS(共同申报准则)的落地执行和国内税收外汇政策的收紧,新加坡作为中间控股公司注册地的优势日益凸显。
香港: 亚洲最具竞争力的国际金融平台,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,实行简单低税制。在过去九年中有五年在IPO集资总额方面位列全球第一。
以某年净利润4000万元的大型家电生产企业为例:
业务架构:
股权架构: